项目背景
近年来,在共青团顺德区委员会指导下,顺德区志愿者(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立足长远,统筹协调全区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工作,在重大活动、社区服务、助贫扶弱等重点工作中,志愿者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志愿服务工作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 目前,顺德区志愿者(义务工作者)联合会需要充分联动社会资源打造顺德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和队伍、持续落地区级“志愿V站”并常态化运作、对困难志愿者进行慰问和帮扶。
项目介绍
顺德区志愿服务行动项目由顺德区志愿者(义务工作者)联合会与顺德慈善会联合设立,并于2021年3月5日正式启动。项目由顺德区志愿者(义务工作者)联合会运作,2023年开展顺德志愿服务发展计划,支持个人或组织(含未注册组织)在顺德区开展志愿服务。主要资助的范围包括:顺德品牌志愿服务项目和队伍的打造、志愿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完善、志愿服务培育成长平台建设与运作、“志愿V站”落地与运作、困难志愿者的帮扶与慰问。力争全面推进志愿服务发展全面提升,形成运行良好的志愿服务“四个一”生态体系,创建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
项目实施目标
1.提升志愿服务项目和队伍品牌化。积极开发 “以水兴城”、民生领域等志愿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建设区内专业志愿队伍不少于10支,力争促进我区志愿服务往品牌化方向发展;
2.完善志愿服务各项机制内容。包括志愿服务应急机制、志愿服务保障机制、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等各1套,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3.打造志愿服务平台,常态化运作1个区级志愿者学院,为区内各志愿服务群体开设志愿课堂和区级志愿者学院实践行动不少于20场;
4.建立志愿服务阵地。打造不少于10个便民服务、文化展示、项目开发、组织孵化、志愿者招募与骨干培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志愿V站”;
5.帮扶与慰问困难志愿者。针对不同情况的困难志愿者给予帮扶或慰问,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物资保障和心理关爱。
项目执行计划
1、项目于2023年4月7日-2023年12月31日开展公开募捐;
2、项目执行开展周期: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打造10个以上特色志愿服务品牌,组建不少于10支专业队伍;
(2)力争在不同志愿服务机制建设中各形成一套机制内容,促进机制常态、有效地运作,购买年度顺德区志愿服务保险,为志愿者保驾护航;
(3)组建一个区级志愿者学院,组成一个区级志愿者培训师资库,每年开展志愿服务专题培训50场以上,支持区级志愿者学院实践活动不少于10场;
(4)建立不少于5个区级志愿V站,并常态化开展志愿V站品牌活动不少于100场;
(5)年底开展1场区级优秀困难志愿者慰问活动;
3、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料归档;
4、活动结束后将于公募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项目预算
关于我们
佛山市顺德区慈善会(简称顺德慈善会)成立于1993年,是广东省首批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获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的慈善组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作为一个区(县)级的慈善组织,顺德慈善会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和创新务实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现代慈善、全民慈善和阳光慈善。
顺德区志愿者(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简称"区志愿者联合会”)是1999年3月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3A级社会组织。该组织是在共青团顺德区委员会的主管下,组织指导开展全区志愿服务,区志愿者联合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坚持以“服务社会、传播文明、提升自我”为宗旨,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弘扬助人为乐的美德,鼓励广大市民乐于奉献,服务有需要人士,共同为追求幸福生活、建立和谐社区和促进社会进步而贡献志愿力量。
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领取说明
佛山市顺德区慈善会可以为善长开具电子公益捐赠票并发到邮箱。如您需要获取捐赠票据,可以根据以下流程操作:
1、请关注顺德慈善会微信服务号(微信公众平台搜索“慈善顺德”,微信号:shundecishanhui);
2、点击“更多服务”;
3、点击“捐赠收据”;
4、填写具体开票信息;(a.收据、b.捐赠项目名称、c.捐赠金额、d.票据接收邮箱、e.联系电话、f.发送包含交易单号的【个人捐赠截图】)。
佛山市顺德区慈善会将在审核无误后,按流程以电子邮件/短信的方式为您发送相关票据。
募得款物用途
项目所筹善款主要为顺德区内志愿者开展顺德区志愿服务行动活动,包括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品牌、组建顺德区内专业化队伍、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开设顺德区志愿者学院系列课程、购买年度志愿服务保险、开设顺德区志愿服务培训课程、开展顺德区志愿者学院实践活动、打造顺德区“志愿V站”、开展“志愿V站”品牌活动、开展顺德区困难志愿者慰问活动等。
剩余财产处理
剩余财产资金汇集至“顺德慈善会·志善顺德-志愿服务发展行动基金”统筹使用。
捐赠回馈
捐赠证书:顺德区慈善会提供捐赠证书。
(收据和证书领取方式按区慈善会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领取提示方式进行领取)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大楼西一楼